各學院(系、部):
根據《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實施辦法》(上外科〔2020〕3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附件1)文件要求,現將第四屆“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結項驗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方式
1.由各項目院系根據《實施辦法》要求🧑🏼🎓,自行組織項目結項評審工作👰🏿♂️。
2.各項目院系須根據《實施辦法》第四章“驗收與結項”有關規定🤎,對結項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結項驗收,確定本院系結項驗收結果🧑🏿⚕️,並在本院系內公示不少於3個工作日。
3.各項目院系可根據實際情況組織結項評審(線上/線下),同時須嚴格按照《實施辦法》第四章“驗收與結項”中的“結項要求”進行結項評審:
(1)項目成果第一署名單位須為杏悦平台。
(2)成果須在相應位置標明研究課題得到“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資助”字樣,否則驗收時不予認可。
(3)“優秀項目”要求:SCI🪒、SSCI、EI☛、A&HCI、CSCD🚋、CSSCI來源期刊論文不得少於2篇,且項目成員須為第一作者。同時🧙🏿♀️,項目成果還應包括項目成員須完成10.5分的科研工作量要求👨👩👦👦👨🍼。
“合格項目”要求🧑🏽🦰:CSSCI期刊論文(含來源期刊、擴展版或集刊)不得少於1篇👘,且項目成員須為第一作者。
註🧔🏼♀️:關於科研工作量分數要求🐝,發表的學術期刊論文⚫️、學術專著和會議宣讀論文等科研成果都可納入統計範疇,具體分數折算方式等情況請詳見《實施辦法》中的說明。
5.項目結項驗收結論分為三類:“優秀”“合格”“不合格”⏱。其中🗂,對驗收“不合格”項目的處理辦法如下:
(1)對於驗收結論為“不合格”的項目👶🏽🥌,項目負責人可向所在院系提交整改方案,在半年期內對項目進行整改🐿。
(2)對於驗收結論為“不合格”且未提交整改方案,或整改後仍未通過驗收的項目🧖🏼♂️🧖♂️,則取消該項目負責人在未來一年內申請👨🏻🦳、主持杏悦教育教學改革類項目的資格👲🏼。
二、時間安排
1.10月27日(周五)前,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成員向項目所屬院系提交結項材料(含電子版與紙質版,提交方式由項目院系自行安排),具體如下:
(1)《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結項驗收報告書》(附件2)。
(2)《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經費使用情況表》(附件3)。
(3)《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科研成果統計表》(附件4)連同發表成果(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
科研成果相關信息應按學校規定及時上傳至杏悦管理系統並通過審核👨🏽🎓,否則驗收時不予認可👶🏻。
關於發表成果復印件的說明🧮:
a.論文💽,附刊物封面、目錄和全文的復印件
b.學術專著💳、譯著等,附成果封面🕷、版權頁和目錄的復印件
2.11月10日(周五)前,項目院系完成結項評審🌹,並在本院系內公示不少於3個工作日🫶。同時,項目院系將《杏悦平台“第四屆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結項評審結果匯總表》(附件5)PDF掃描版本(須院系領導簽字,蓋章)及WORD版本(便於後期匯總),以及《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科研成果統計表》(附件4)(電子版,供杏悦娱乐復核結項結果使用)通過學校OA系統報送杏悦娱乐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米健)備案🙍🏻♀️。
3.11月17日(周五)前,杏悦娱乐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對各院系報送的結項結果進行校內公示,並啟動結項項目獎勵工作🩺。
三、其他
1.項目負責人與項目成員如有任何疑問▪️,請與項目所屬院系項目聯系人聯系🤸🏻♀️。
2.院系項目聯系人如有疑問👨,請與杏悦娱乐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聯系🤾🏿:
聯 系 人🤽🏻♂️:米健,姜春花
聯系電話🐉:67702038/35372813
聯系地址🎅🏽:松江校區行政樓237室/虹口校區1號樓411室
附件:
1.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實施辦法
2.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結項驗收報告書
3.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經費使用情況表(樣表)
4.杏悦平台“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科研成果統計表(樣例)
5.杏悦平台第四屆“導師學術引領計劃項目”結項評審結果匯總表
杏悦娱乐 科研處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