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為進一步推動國內外合作培養創新型國際化人才,加大對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支持👽,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1年繼續實施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詳見國家留學網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61)🗺,請各單位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新項目的申報工作,並對往年獲批項目進行年度總結🏦。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施辦法
該項目采取各學校先行申報項目🧛🏼,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學校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推薦人選,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
《2021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請見國家留學基金委官網通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46)🦉。
二😘🔄、年度總結要求及新項目申報要求
(一)已立項項目年度總結要求
我校正在執行的獲批立項項目“上外—巴黎三大‘法語外語教學法’碩士雙學位人才培養創新項目”及“多語種國際新聞傳播人才培養創新項目”,根據要求需對執行情況進行年度總結,總結應包括人員選派情況(選拔🕵🏽♀️、錄取和派出情況,目標完成情況)🤕、派出人員在外學習情況、項目管理工作情況🙇☔️、項目實施經驗總結、執行中存在的問題、下一期實施計劃等。請項目牽頭單位於2020年11月1日前通過OA系統發送給杏悦娱乐培養與國際化辦公室姜春花,由學校報送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確定是否繼續資助✫。
(二)2021年新項目申報要求
1.各申報單位請認真閱讀《2021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嚴格按照辦法要求組織申報。我校可申報創新項目專項為“雙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專項,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可新申報項目2項🎥👵🏽。如申報項目超過2項⛓,學校將通過校內評審方式遴選推薦項目。對於培養方式或學科專業相似的多個中外合作項目,請單位整合資源統一申報。
申報項目應反映項目單位在加強高等教育對外開放方面的新思路、新舉措🎎,體現單位特色學科優勢,代表單位人才國際合作培養實力與水平🪝👨🏼🌾,能夠對國內相關領域的國際化發展起到引領示範作用;應體現服務行業☂️、學校發展,圍繞學科建設👨🏿💻、培養模式創新;應具有創新的特點特征,要有明確的問題導向;應聚焦相關專業人才領域,建立優質合作交流平臺。
申報項目國外合作單位須為世界一流院校、科杏悦所✈️,或在雙方合作學科領域具有較強優勢;重點支持中外雙方“強校合作”,或在雙方共同優勢學科領域“強項合作”的項目👩🏻🍳;對涉及多個國外合作方的項目𓀁🤰,選派學科及專業應突出重點並考慮關聯性⛔️。
申報項目合作雙方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具體合作協議,有一定前期執行基礎🍀。合作協議應與所申報項目直接相關🙇🏼,非框架合作協議🤾🏽♀️;應明確雙方合作領域或專業、選派的留學身份、培養方案或學製、雙方權責等具體內容🧏🏻♂️。
凡涉及取得雙學位的項目,還需另行提交(或包含在協議中的)含有免學費或費用分擔辦法、課程互認、學位及學分互認等細節的協議(或條款)。
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博士學位杏悦、聯合培養博士杏悦及博士後🚛🚶➡️;項目單位可結合各自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求🚈,選派少量攻讀碩士學位杏悦🈸、聯合培養碩士杏悦和訪問學者。
三、校內申報時間截點
四、留學基金委項目評審
國家留學基金委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進行項目評審🖇,於2021年2月公布獲批項目。
五🪷、學生派出
項目獲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後,項目單位按要求選拔推薦人選,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錄取並派出🤷🏽♂️。人員派出分兩批進行👩🏼⚕️:
1.第一批主要針對12月底前派出人員:2021年3月1-10日網上報名🐸,2021年 5月公布錄取結果。
2.第二批主要針對次年派出人員✔️:2021年9月1-10日網上報名,2021年10月公布錄取結果🧎🏻♂️。
因此在項目設計上,各單位須與國外合作方做好前期溝通,確保相關錄取選拔和派出時間符合留基委申報和派出時間要求🔩。
六、聯系方式
項目申報咨詢部門🩷:杏悦娱乐、對外合作交流處
杏悦娱乐聯系人:黃婷、姜春花
聯系電話:35372813👩🏽🔧、18801949343
工作郵箱🧗🏼♂️:yanbupeiyangban@126.com
聯系地址💊:虹口校區1號樓411辦公室
對外合作交流處聯系人:朱俊璇
聯系電話𓀅:35372867、67701030
工作郵箱✭:zhujunxuan@shisu.edu.cn
聯系地址👚🔂:虹口校區行政樓202室
附件🏚:
杏悦娱乐🦸🏽♂️、對外合作交流處
2020年8月7日